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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食院团﹝2023﹞3号 关于做好2023年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

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组织开展推荐优秀青年学生团员发展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2.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缴纳团费;

3.思想政治表现好,积极要求进步,学习认真刻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积极参加班级、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4.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到20小时

5.担任学生干部或对团支部建设有突出贡献,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习成绩须占班级前50%2022-2023学年出现必修课挂科者不予考虑,原则上在大一、大二年级同学中发展团员。

二、入团流程及时序进度

12月份,组织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提交入团申请书,经由审核后进行公示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23-5月,学院团委、团支部组织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培养考察,期间召开团支部入团积极分子“推优会”,党团知识培训,并填写《入团过程记录簿》,团委会研究决定无异议后进行公示,并报学院团委。

36月份,院内组织公开答辩评审,根据其政治标准、道德素养、志愿服务等综合表现,确定学院2023年度团员新发展对象。组织入团发展对象填写《入团志愿书》,召开团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学院团委和校团委审批后进行公示。

47-9月份,由校团委向新团员发放团员证和团徽,并由学院团委及时将《入团志愿书》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三、发展团员工作提示

(一)入团积极分子 “推优大会”

请各团支部在510日前召开,严格按照推优大会程序进行,邀请班主任或学生党员出席,各团支部需严格审核入团积极分子条件,510日前将推优纸质材料交至年级辅导员处,电子版发送至年级辅导员

(二)党团知识学习培训

1、本期培训定于510日至530日进行。

2、本期培训以党团课辅导理论讲座课程为基本形式,辅以自主学习、讨论交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课程内容:

1)团的基本知识-院团委老师

2)党的基础知识-院团委老师

3)团员标准及团员发展流程-院团委老师

4)团支部自主开展四次主题团课

5)完成六期青年大学习-团支书检查

3、团课培训合格后颁发党团知识学习培训结课证书。

(三)发展对象答辩评审会

学院公开举行答辩评审会,初步定于6月上旬,院党委副书记、院党务主任、院团委老师、班主任、学生代表作为评委,根据其思想素质、政治道德、生活作风、综合表现择优推选,确定名单上报校团委,经由校团委审批后公示确定新发展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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