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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需要,熟练掌握食品科学与工程的系统理论知识和基本实验技能,了解本学科历史与现状,以及所研究领域的最新学术动态,熟练应用一门外国语阅读文献,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和科学论文写作能力,能够胜任本学科有关的科研、教学或企业经营与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高级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1.“食品科学”:本方向主要研究食品质构、风味、营养成分在加工过程中的变化规律;研究传统餐饮食品标准化与工业化技术以及风味成分和有害成分的形成机制及控制途径;围绕食品新型加工与检测技术及设备研制开展研究工作。

2.“粮油加工工程”:本方向主要研究粮油原料的高效适度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研究粮油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研究新型食品加工技术及其在粮油食品生产中的应用,提高粮油制品的品质,增加粮油原料及制品的附加值

3.“农产品加工及贮藏”:本方向主要研究加工过程中物料的物理、化学、(微)生物变化及规律,应用现代技术实现畜产和果蔬等农产品的有效成分提取和质构控制,实现农产品生物转化与综合利用等。

4.“水产品加工及贮藏”:本方向主要研究淡水、海水生物资源高效利用、水产品保鲜及贮藏新技术、水产品加工装备、水产品安全性与质量检测控制等。

5.“食品质量与安全”: 本方向以生命科学和食品科学为基础,研究食品营养、安全与健康的关系;围绕食品生产、食品营养、食品质量与安全控制研究食品加工、保藏中质量与安全的保障体系,新型的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技术,以及相关质量管理技术与理论。

6.“烹饪工艺与安全”:本方向以传统中西餐烹饪和现代化中央厨房技术为基础,结合现代生物学、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预防医学等理论技术开展烹饪过程中营养与有害物的变化规律、烹饪新装备、传统饮食加工标准化、以及膳食新资源开发等研究。

三、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含休学)

四、培养方式

实行导师负责制和学科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指导教师(小组)指导下,通过课程学习以掌握系统的理论知识,通过论文研究培养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通过实践训练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总学分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学习17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其中跨学科课程学习不少于2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总学分。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期

备注

学位课程

公共基础课

M999X026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必修

M999X003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M999X004_1

英语I(学术学位)

2

M999X004_2

英语II(学术学位)

2

学科基础课

M28X001

高级食品生物化学

2

M28X002

高级食品微生物学

2

M28X003

现代食品生物技术

2

专业基础课

M28X004

现代食品工程原理与技术

2

M28X005

现代食品发酵原理与技术

2

非学位课程

公共选修课

M999X016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2

春秋

必修

M999X017

如何写好科研论文

1

春秋

专业选修课

M999X012

现代分析测试技术与仪器(A块)*

3

在导师指导下修满11学分,其中跨学科选修课至少2学分。*跨学科选修课。

M999X006

国际学术交流英语*

2

M999X015

扬州地方文化专题研究*

1

M28X006

第二外国语(日语或韩语)

2

M28X007

食品试验设计与统计分析

1

M28X008

食品评价原理及方法

2

M28X009

食品安全专题

2

M28X010

食品加工高新技术

3

M28X011

生物分离与生化工程

1

M28X012

食品检验检疫进展

1

M28X013

发酵技术专题

1

M28X014

食品保藏技术研究进展

1

M28X015

食品及餐饮企业管理

2

M28X016

现代厨房装备与技术

1



M28X023

食品化学

2


补修课程

本科阶段

补修课程

17253502

食品工程原理

0

不计入

总学分

17253503

食品化学

0

17255508

食品工艺学

0

M28X020 学术活动

2

必修

M28X021 实验实践环节

2

必修

创新创业奖励学分

2

根据学院文件执行

出国(境)交流访学奖励学分

2-3

3个月

总学分(不含补修学分)

35

32学分


六、主要培养环节及考核要求

1.课程学习

为使研究生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必须十分重视课程学习,特别是学位课程。课程学习可根据课程性质采取教师讲授、师生讨论、学生自学、读书报告等多种形式。任课教师应着重启发研究生深入思考与正确判断,培养他们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跨学科(门类)选修课程。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未达到要求者不能通过考核。

2.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15次校内外学术活动,并至少主讲2次学术报告。研究生参加的学术活动包括校内各院系组织的学术讲座,也可以是参加各类学术会议。鼓励和支持导师带领学生参加校外的学术会议和专业访学。研究生生参加学术活动后必须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活动记录表》,整理200字以上的学术活动述评;作过学术报告后填写《扬州大学研究生学术报告登记表》,并附报告的书面材料或复印件。以上表格经导师认可、签字后由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收集,提交学院审核、存档,汇总情况报研究生处备案。完成《扬州大学关于建立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制度的意见》(校研[2004]14)有关规定者,方能获得2学分,申请毕业。根据具体的学术活动培养环节应有一定的淘汰率。

3.实验实践环节

包括社会实践和教学实践。社会实践主要是参加社会调查、承担校内外的科研、设计、调研、咨询、技术开发和服务等活动。教学实践主要是以本科生为对象开展试讲、辅导课堂讨论、指导实验和辅助指导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等。教学实践是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工作量不少于20学时。对实践项目未达到学院规定要求的予以淘汰。

4.学科综合考核

学科综合考核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的一次综合性考核,主要评估研究生的学术道德、理论基础知识和学术科研能力。研究生在第一学年结束前参加学科综合考核。学院成立学科综合水平笔试命题小组,命题内容涵盖一级学科专业知识和核心课程内容。学科成立综合面试考核小组,由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至少5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组成,面试专家根据研究生汇报内容及回答问题等情况进行评价。学院根据研究生的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学科综合考核结果。考生学科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暂缓通过三种,暂缓通过的比例不得少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0-10%。对于暂缓通过的研究生,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学生择期重新考核或退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共有两次综合考核机会,第一次考核暂缓通过者允许择期另行考核(两次考核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两次考核均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

5.中期考核

为保证研究生培养的质量,研究生中期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结合论文开题工作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科研综合能力等。研究生中期考核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政治思想端正;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学科综合考核合格;完成的课程总学分和学位课程学分不得少于学校的最低培养要求。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结果分为4个等级,即优秀、合格、警告(提交整改报告)、不合格(延期一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研究生,可以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对于学习态度不端正、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研究生,给予警告,并要求其提交整改措施。

6.论文开题

研究生须在第四学期完成论文开题,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选题应考虑本学科研究的前沿性和实际可操作性,力求跟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等接轨。开题报告主要包括立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计划及目标、主要理论(技术)难题及拟解决方案等。开题报告在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并广泛征求意见。开题报告不通过者不得进入实质性研究阶段。

7.论文中期检查

研究生应在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后的半年左右接受论文中期检查。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给所属学科,学科应组织由导师或指导小组负责人参加的3~5人的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对本学位点的研究生论文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小组根据研究生中期考核报告和导师评价,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阶段性工作进行评价。

学位论文阶段性工作的评价可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者可继续进行论文相关工作。对于论文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在导师指导下,按要求限期作实质性的调整和改进。

8.论文预答辩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本人独立完成。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在一年半左右。论文要求资料可靠、理论正确、思路清晰,了解所研究专业和方向的最新成果,并在该研究方向上具有新的见解和研究成果。提前完成培养计划者可申请提前进行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论文书写必须符合《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要求》。以省、校两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为目标,着力提高学位论文质量。预审不通过的论文不得送审。

9.论文评阅

通过答辩前预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由学校或学院组织将论文送交2名校外同行专家评阅。论文评阅实行双盲送审。评阅人应是本学科领域具有副高级职称(含副高级)以上,且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论文评阅结果通过者,方可进入答辩环节。

10.论文答辩

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安排在第六学期完成。正式答辩之前,由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论文预答辩,学生依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答辩委员由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五位专家组成。论文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并实行双盲答辩,具体要求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答辩通过者,方可申请硕士学位。

七、学位申请成果要求

申请学位成果要求按照《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扬大研院〔20183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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