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生物与医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是和生物与医药工程领域任职相联系的专业学位,注重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面上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创新发展需求,紧密结合我校自身的优势与特色,明晰培养定位,突出培养特色,更好地服务于生物与医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社会多元化的人才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为: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二) 突出“思想政治正确、社会责任合格、理论方法扎实、技术应用过硬”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色,培养解决生物与医药工程领域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与方法、能够从事生物与医药领域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改造、工程规划与管理、新技术推广与应用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三) 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生物与医药工程领域外文资料。
二、研究方向
1.“生物工程”:通过细胞水平上的遗传操作及细胞和组织培养,研发和生产有用的生物产品或培育有价值的植株、新品种(系),同时利用酶或微生物、动植物细胞或细胞器等研发转化和生产特定物质的生物反应器。
2.“食品工程”:围绕现代食品、粮油、农(水)产品加工贮藏理论与技术创新,研究食品营养与健康、新型加工、质量与安全等科学问题,结合加工技术与装备创新、传统食品标准与工业化、农(水)产品精深加工、生物转化与综合利用、天然产物与功能食品、食品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以及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领域的现实需求,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
3.“制药工程”:化学合成制药、药物制剂研究、药物分析测试与质量标准研究、生物制药、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三、学习方式及修业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修业年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四、培养方式与导师指导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同等重要,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今后职业发展潜力的重要支撑。
1.课程学习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构建知识结构的主要途径。课程学习须按照培养计划严格执行,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校内集中学习,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以及职业素养课程可在校内或企业开展。
2.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实践经验,提高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开展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和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3.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在一定实践经验基础上,掌握对工程实际问题研究能力的重要手段。选题应来源于工程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一般应与专业实践相结合,根据实际选题在校内或校外完成,时间不少于1年。
4.校企联合培养是提高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应积极开展校企联合培养,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吸收企业优质教育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发挥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推动产学结合、协同育人,提高校企联合培养质量。鼓励与企业共建联合培养基地,探索合作共赢的长效保障机制和高效的运行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和产学研基地,将培养过程与科学研究、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
5.导师指导是保证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应建立以工程能力培养为导向的导师组指导制,加强对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指导。导师组应有来自培养单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以及来自企业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实行双导师制。实行校内校外双导师共同指导,以校内导师为主并负总责。校外导师重点参与研究生的实践环节、课题选择、项目研究、论文写作等环节的指导工作。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最低为35学分(其中实践环节8学分,课程学习不少于27学分),课程学习16学时计作1学分。各类课程学分要求如下:公共基础课7学分;学科基础课5学分;专业基础课6学分;选修课不少于9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如下: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 学期 |
备注 |
学 位 课 程 |
M999Z020 |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
2 |
32 |
秋 |
公共基础课 |
M999Z003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 |
16 |
春 |
M999Z004 |
英语(专业学位) |
2 |
32 |
秋 |
M28Z999 |
食品科学专业英语 |
1 |
16 |
秋 |
M999Z016 |
工程伦理 |
1 |
32 |
秋 |
M28Z0103 |
生物与医药技术进展 |
3 |
48 |
春 |
学科基础课 |
M999X014 |
数据分析和常用统计软件分析 |
2 |
32 |
秋 |
M28Z030 |
食品加工高新技术 |
3 |
48 |
秋 |
专业基础课 (食品工程方向) |
M28Z031 |
高级食品微生物学 |
3 |
48 |
春 |
|
小计 |
18 |
|
|
|
M999X016 |
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
2 |
32 |
春秋 |
食品工程 方向至少 选修9学分 “*”为必选 |
M999X017 |
如何写好科研论文* |
1 |
16 |
春秋 |
M999X012 |
现代分析测试技术与仪器A |
3 |
48 |
秋 |
M999X015 |
扬州地方文化专题研究 |
1 |
16 |
秋 |
M28Z032 |
高级食品生物化学 |
2 |
32 |
秋 |
M28Z033 |
现代食品工程原理与技术 |
2 |
32 |
秋 |
M28Z034 |
食品试验设计与统计分析 |
1 |
16 |
春 |
M28Z035 |
生化工程与生物分离 |
1 |
16 |
春 |
M28Z036 |
发酵与酿造技术 |
1 |
16 |
秋 |
M28Z037 |
食品检验检疫技术 |
1 |
16 |
秋 |
M28Z038 |
第二外国语(日语或韩语) |
2 |
32 |
春 |
M28Z039 |
组学测定与数据分析 |
1 |
16 |
秋 |
M28Z040 |
食品安全案例与解析 |
1 |
16 |
春 |
M28Z041 |
智能检测原理及技术 |
1 |
16 |
春 |
M28Z042 |
益生菌与肠道菌群专题 |
1 |
16 |
秋 |
M28Z043 |
食品机械与设备专题 |
1 |
16 |
秋 |
M28Z044 |
天然产物与功能食品专题 |
1 |
16 |
秋 |
M28Z045 |
果蔬采后生理与贮藏学 |
1 |
16 |
春 |
M28Z046 |
食品标准与法规 |
1 |
16 |
春 |
|
小计 |
9 |
|
|
|
实践 环节 |
M28Z100 |
技能培训 |
2 |
|
|
|
M28Z101 |
专业实践 |
4 |
|
|
|
M28Z102 |
学术研讨和学术报告 |
2 |
|
|
|
小 计 |
8 |
|
|
|
总 学 分 |
≥35学分 |
备注:1、“*”为研究生必选课,“**”为专业方向建议选修课。
2、本领域研究生根据研究需要在导师指导下,经学院审查同意后可选修相关学科的课程,或由学院与企业协商确定新课程,但选修最多不超过5学分。
六、专业实践
实践教学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鼓励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企事业生产单位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
实践教学依托学校各类实验室、校企联合实践基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合作单位以及导师的研究开发工作等途径完成。
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进入企业工作站进行实践的研究生,要同时填写进站申请表及出站学员考核表。实践结束后每位研究生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实践汇报交流。
七、学位论文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要侧重于对研究生实践能力的锻炼和提高,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也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或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论文研究要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工作量,同时要求有一定的创新性或技术先进性,能综合运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与科学方法解决生产中工程实际问题。
八、论文评审与答辩
1.论文评审应审核:论文作者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的情况;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2.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通过论文预审后方可申请论文评审。
3.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具体要求按照《扬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修订)》(扬大研院〔2019〕52号)执行。论文评阅通过者,方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按照《扬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扬大研院〔2014〕36号)执行。论文答辩实行导师回避制。
九、学位授予
研究生完成所有培养环节,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论文成果符合《扬州大学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科研成果基本要求的规定(试行)》(扬大研院【2018】38号)要求,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